食品安全合规事业部
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等部门《关于印发〈天麻、铁皮石斛、灵芝开展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管理试点方案〉的通知》(〔〕号)要求和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管局办公室《关于天麻、铁皮石斛、灵芝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申办食品生产许可及加强监管的通知》(川市监办函〔〕号)规定。经过企业自愿申请、省卫生健康委企业产品标准备案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审核,现将四川省第一批使用天麻、铁皮石斛、灵芝作为普通食品原料试点生产加工食品企业予以公布。
特此通告。
附件:四川使用天麻、铁皮石斛、灵芝作为普通食品原料试点生产加工食品企业名单(第一批)
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年2月17日
编辑:食安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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